因报考法律监督职位的考生未进行第一轮面试,全部直接进入笔试,市委政法委决定,在此次选调2名法律监督职位人员数量不变的情况下,法律监督职位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人选比例进行调整,由原定的1:5调整为1:10,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0名参加面试,其它不变。
特此公告!
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 2009年5月15日